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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连续出台意见规定 智能汽车告别“无序生长”

作者:新媒体 发布时间:2021-08-27 来源:新媒体 浏览量:9929次

经过长时间调查研究、征求意见和广泛讨论,工信部《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于2021年8月24日正式发布。意见共包括5大部分11条内容,在强调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前提下,对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、软件升级、功能安全(驾驶辅助)、预期功能安全(自动驾驶)提出了明确管理意见。

8月20日,包括工信部在内的五部委联合发布《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(试行)》,主要针对汽车数据处理活动、个人及组织合法权益保护、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及利益维护等做出了规范。

两个文件直接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最具卖点的数据运维、OTA升级、辅助驾驶功能提出管理意见,有关部门借此释放出明确信号,智能网联汽车的“野蛮生长”时代该结束了。


智能网联汽车概念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,可通过OTA(空中下载技术)进行软件升级,是智能网联汽车最基本特征之一。

OTA的概念来自于数码领域,手机制造商可以通过不定期向手机推送升级软件,不断提升和丰富手机功能。对于传统燃油车来说,并不存在OTA概念。因为传统燃油车即使存在软件部分,在量产过程中也已被设置成“冻结状态”,也就是说软件被提前烧录进固件中。

“冻结状态”:车辆售出后,厂家如果想更新软件,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将车召回至门店,用插入介质(如接入U盘)的方式进行更新。这样做一是占用时间,二是软件可升级空间有限。但同时也有一定优势,如较为透明,企业几乎不可能向用户隐瞒召回等关键信息。

智能网联汽车推出后,几乎都采用OTA方式升级软件,既方便快捷又节省成本。但随着OTA被“滥用”,同样暴露出许多问题。首先OTA的思路是“前期硬件预埋、后期软件升级”,因此厂商在车辆出厂前,就需要将芯片、雷达、摄像头等装配齐全,许多厂商利用这一点,片面夸大硬件配置,刻意回避软件不给力的事实。部分厂商甚至将OTA升级作为掩盖车辆缺陷,逃避监管避免召回的手段。

《意见》重点规范了软件在线升级中的各个环节。首先汽车生产企业在实施OTA前,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,并向工信部备案。如果涉及安全、节能、环保、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,更需提前向工信部申报

此外在OTA前,汽车生产企业还要向车辆用户告知在线升级的目的、内容、所需时长、注意事项、升级结果等相关信息。《意见》特别强调,未经审批,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